该加油站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川眉青安经【2023】52号),许可经营范围:柴油、汽油,有效期至2024年05月06日(系因许可证经营范围增加“柴油”换证,故该证有效期仍从2021年05月领证起算);该加油站于2024年01月17日取得由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登记编号:油零售证书第Z0200号),有效期至2029年01月17日。该加油站共设有3座FF双层埋地卧式油罐(承重式),其中1座30m³0#柴油罐,1座30m³92#汽油罐,1座95#汽油30m³。罐区总容积75m3(柴油折半计)。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的规定,该站划分为三级加油站。共设置4台加油机,其中3台在用,1台停用。在用加油机均为双枪单油品加油机,包括1台0#柴油加油机、1台92#汽油加油机和1台95#汽油加油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进行局部修改)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为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眉山销售分公司龙女加油站于2024年02月委托四川欣泰然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加油站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